平原縣董先生:我的孩子在平原縣第五中學讀初一,去年12月份,學校收取了130元課桌凳費。希望有關部門調查此收費是否合理并給予解釋。
辦理結果:經平原縣政府調查,董先生所反映的平原縣第五中學向部分初一學生收取課桌凳費的情況屬實。平原縣第五中學為新建學校,各項設備投入較為集中,去年學校在資金困難的情況下,向一部分學生暫借了部分資金,用于償還購置學生課桌凳的費用。當前正值學生放寒假,學校承諾,春節過后一開學會將暫借學生的課桌凳費全部退還給學生。經解釋,來電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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