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集體耕地將被處罰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柴晶晶
寧津縣大柳鎮石東村王先生:本村村民石華山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占用本村4畝集體耕地,希望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盡快歸還4畝集體耕地。
辦理結果:經寧津縣政府調查,大柳鎮石東村村民石華山在2008年2月擅自對村南集體土地實施墊土壓占,平均高度 70厘米, 2011年6月份動工建設,擬用于農機廠擴建,現已建成高度1米的院墻,混凝土樁18個,每個1平方米,總占地 1899.75平方米。石華山在動工建設時,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目前,寧津縣國土資源局已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下達了相關處罰手續,將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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