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苑女士來電反映:她家一對雙胞胎現已兩個月,卻無法參加新農合。在2011年12月1日因病住進醫院,當時新農合工作人員告知12月20日之前孩子可以隨母親報銷新農合,但現今來電人前往所在地報銷新農合,工作人員卻告知無法報銷。來電人希望主管部門核實,盡快幫助報銷新農合。
??? 承辦單位武城縣政府辦理結果:武城縣新農合辦公室針對籌資期后出生的新生兒制定的報銷政策,201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可以隨母親報銷新農合。主要依據是《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意見》(德政辦發[2012]5號文):對于新農合籌資繳費期后至下一個籌資繳費期之間新生兒發生的醫療費用,其母親參合的可用其母親的姓名享受新農合補償政策。經調查,來電人的雙胞胎孩子為2011年12月1日出生,孩子住院日期為2012年1月19日至2012年1月29日。其子出生時就應該能參加合作醫療,但該村民沒有給孩子繳納2012年的參合費用,因此,其在醫院2012年的住院費用無法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