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唐志梅)近日,德城區的王先生致電12345市民熱線,對轉外就醫醫療費的報銷比例提出疑問,并對其報銷比例提出建議。王先生說:“我今年55歲,近幾年因身體不太好,住過幾次院,在此前轉外就醫的時候遇到過一些問題,所以提出這個建議。?”王先生認為,醫療費報銷是按工資比例系數報銷的,但是清算工資系數較慢,導致醫療費不能及時報銷。
????王先生介紹,目前轉院手續需要經過醫院審批,但是很多時候,醫院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因素,不同意患者轉院。他建議可否在報銷比例上進行控制,而不是由醫院進行控制。
????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接到熱線后,立即將王先生的建議轉交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立即與王先生取得聯系,向他解釋了醫療費報銷的問題。
????市人社局德勞社發[2000]79號、德社保[2011]31號文件中,對轉外就醫手續及相關審批、報銷制度都做了詳細的規定。轉外就醫是指參保人員經本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三級專科醫院檢查會診仍未確診的疑難病癥,或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等客觀因素不能診治的急危重病人、需要轉外地醫院住院治療的。
????目前我市具備轉院條件的醫院有市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和第二人民醫院3家醫院。而轉外就醫人員的醫藥費用報銷時,納入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首先由本人自負10%,其余部分按相應比例納入統籌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