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逾期后不能再進行補繳
????寧津縣魏先生:因我個人原因,我去年新農合繳費日期,當我將錢補繳給村委會時,但他們卻不接收,我還能補繳嗎?請求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辦理結果:經寧津縣人民政府調查,根據相關規定,2012年新農合參保日期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16日,最晚可推遲一個月,因此魏先生不能再進行補繳,只能等到今年?10月重新繳納?2013年新農合費用。
德州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德州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德州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德州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德州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鑒于本網發布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系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系,著作權人發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網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