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要符合國家法律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柴晶晶
??? 夏津縣蘆莊村叢女士來電反映:她所在的蘆莊村以前都是每5年小調耕地,但今年因部分村民不同意調地,她家新添人口沒有土地。叢女士希望有關部門調查,及時處理。
??? 夏津縣人民政府辦理結果:經查,盧莊村1995年土地流轉時制定的村規民約是五年調整一次,但是后來國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民的土地承包30年不變。2011年,村兩委準備繼續調整土地,但是部分村民極不配合,并出現過群訪事件,在村規民約和國家法律違背的情況下,要以國家法律為準,且蘆莊村集體也無機動地,為此無法滿足來電人提出的要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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