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徐冬曉)近日,家住德城區寶林金紫荊小區的朱先生撥打市民熱線,反映原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按購房款的3%收取,但按照現有規定,則按照建筑安裝成本比例收繳,原來比現在的要多收很多,目前很多小區已將差額退還業主,但寶林金紫荊小區物業卻說沒有接到退款通知。朱先生希望有關部門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作出解釋,并盡快退還差額。
????接到來電后,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將情況反映給市房管中心,該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資金。
????市房管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表示,2011年市政府下發了?《關于規范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自2011年8月5日起,德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調整為現行的建筑安裝成本比例收繳,即中心城區具體交存數額分別為:多層每平方米48元、小高層每平方米62.5元、高層每平方米80元。
????“也就是說,2011年8月5日之前按舊標準收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予退還。”市房管中心有關工作人員說。寶林金紫荊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在2011年之前收取的,按照當時的政策規定,應當收取房價款的3%,因此該小區物業并沒有多收費。
????4月6日,記者聯系了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符合條件的居民可聯系本小區的物業退還差額,如果業主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還在開發商手中,符合條件的可聯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開發商協調,盡快退還多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