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市劉先生來電反映:妻子紀女士在樂陵市國強集團工作,后來患腦瘤,一直在德州市人民醫院醫治。由于單位向樂陵市醫保處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的時間過晚(但已繳納),導致妻子的醫藥費無法報銷。但來電人稱現今急需報銷,遂希望主管部門協調處理,幫助解決此事。
樂陵市人社局回復:經查,紀女士為國強集團參保職工,因病于2012年2月13日至3月9日在德州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3月28日來醫療保險處報銷醫藥費。根據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夠正常結算的醫療費用應在每月的20日由銀行統一劃轉到住院參保人員提供的銀行賬戶上,為每月支付一次。但因國強集團未能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導致無法在4月份按時結算和支付紀女士的醫療報銷費用。國強集團在4月20日后補繳了基本醫療保險費,目前紀女士的住院費用初審工作已經結束,正在進行業務和財務復核。根據特事特辦的原則,已在5月7日支付紀女士的住院報銷費用。
見習記者 高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