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家住德城區青年路某小區的王先生撥打12345市民熱線稱,其所居住小區內有業主將刮風折斷的樹木砍伐,私自變賣,物業見狀也未阻止。很多業主對此不滿,望相關部門給予合理解釋。
居民:業主小區坎樹,物業未阻止
13日下午,記者到青年路該小區進行了走訪調查。據小區居民李大娘介紹,小區內的幼兒園對面有三棵梧桐樹,平時孩子們經常去那里玩。“前幾天的大風把其中一棵較細的樹折斷了,第二天竟然有人把這棵樹砍了拿去賣,我們就把情況告訴了物業,但是物業沒有阻止。”
記者就此情況采訪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負責人。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小區幼兒園前種的梧桐樹是業主個人種的,也是由該業主個人砍的,該行為屬于業主個人行為,物業公司無權利阻止。
物業:提前申請,小區也可自行種樹
隨后記者就小區內是否可自行植樹進行了咨詢。據該物業公司負責人介紹,在物業管理條例中,小區內是否可以植樹,是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于各個小區情況不一樣,因此各小區的物業管理條例并不是完全相同,對于植樹問題各小區會有不同規定。“在小區內植樹,只要符合物業條例中的規定,林業部門是提倡市民植樹的。像我們小區,業主如果想植樹,要把植樹地點、植幾棵樹及植什么樹告訴我們,經過共同研究決定可行就可以種植。”該負責人說。
林業部門:小區自種樹也不歸個人所有
據市林業局林政科董姓負責人表示,個人要采伐自己種植的樹木,必須取得林木采伐證。若無林木采伐證,此種行為就屬于亂砍亂伐行為。但是有一例外,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因小區內的土地為建設用地,不屬于業主個人所有,因此業主在小區內種植的樹木也不歸其個人所有。
據介紹,如果該砍伐樹木業主沒有取得林木采伐證,那么他的行為將受到相關行政處罰。像該業主的情況,一般會按照林木價值的三至五倍處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見習記者張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