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區觀湖城內,工作人員要求停放車輛繳納三元停車費,但來電人表示并未張貼停車標志和停車須知規定以及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來電人對此不解,望主管部門調查核實,盡快給予督促公示。”8月11日,手機尾號為“7896”的市民致電12345市民熱線反映,觀湖城廣場停車違規收費問題。
違規收費行為仍在繼續
據了解,自今年2月7日起,12345市民熱線先后接到關于該廣場違規收停車費的舉報,至今有40多條投訴。
14日上午9時30分許,記者來到觀湖城廣場,從廣場東北側入口到廣場內,記者都沒有看到任何寫有“收費停車場”的標識牌,在廣場中央已經有很多車輛停放,卻看不到有收費人員。此時,一輛銀色奇瑞轎車駛進廣場停放在劃定的車位上,從車上下來兩名年輕女子剛想離開,原本坐在陰涼地的一名中年女子突然攔住了她們,向他們索要了3元的停車費。
記者注意到,兩名女子并沒有任何關于收費的疑問,直接將錢給了那名中年婦女。隨后,記者向收費的中年婦女詢問收費理由時,該女子稱只是領導安排在這里對停放車輛收費的,其他情況不愿多說。
收費用于廣場設施日常維護
該廣場停車是否應該收費?
據了解,市民反映的收費停車場,日常使用和管理權歸屬觀湖城物業管理辦公室。自廣場投用以來,該區域內停車秩序較為混亂,不但對廣場地面造成損壞,也極大地影響了周圍經營業戶的日常經營。為解決這一問題,觀湖城管理方按照城管部門的要求,加大了對廣場停車秩序的管理力度。并自今年3月7日起,將廣場停車收費項目進行外包,開始向進入廣場的機動車按照3元/次的標準收取停車費,用于貼補廣場設施的日常維護支出。
在今年3月接到市民投訴后,市物價部門當時只能按照市場調節類價格對該廣場停車收費行為予以規范,并向觀湖城物業管理辦公室提出要求:一是對收費標準明碼標價,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二是待我市停車場管理規定出臺后,應盡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依法管理,規范收費。
對此,管理方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