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孫良玉 通訊員 張俊芳)“2013年底,我買了部手機,才使用半年,聽筒就出現問題,送至維修處,至今還沒修好。”近日,慶云縣吳女士撥打12345市民熱線,稱自己的手機半年時間沒修好,希望有關部門督促,盡快維修。
??? 原來,2013年底,吳女士在慶云縣慶云鎮某手機經銷處購買了一部“德賽”手機,半年后,手機聽筒開始出現問題,接聽電話一直沒有聲音。無奈之下,吳女士便拿著這部手機到售后詢問,工作人員調試了半天后,告知手機需要返廠維修,吳女士沒多想,當場就在維修服務單上簽了字。“沒想到,就這么一個小小的聽筒問題,竟然花了半年的時間還沒修好!”吳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其間,她多次跑維修中心并多次撥打電話問詢,但都被告知其手機還在維修中,需要耐心等待。
??? 慶云縣工商局接到市民熱線承辦單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向當事人雙方核實有關情況。經調查,吳女士反映情況屬實,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七條: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修理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其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經協調,該手機經銷商承諾三天之內會把手機修好,否則將免費為消費者更換新手機。
??? 三天后,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回訪了解到,經銷商已經把吳女士的手機修好,消費者吳女士為此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