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來電反映:3月22日在德城區醫藥大樓站牌乘坐106路公交車,其已招手,司機未停車,來電人對此不滿,望主管部門調查核實,要求司機給予合理解釋。
二級承辦單位處理結果:通過調取車輛運營信息顯示,當日車輛于11:03分在醫藥大樓站點處已按照公司停靠站制度停靠上下乘客。通過與來電人聯系了解到,當時來電人在“青少年宮”站點等車,因106路無青少年宮站,按照公司規定非站點嚴禁停靠上下乘客,當班車長招手示意其到“新湖風景區”站等車,來電人不理解,產生誤會。
記者 王志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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