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0個方面、23個大類、88項公共服務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王南通訊員田衛東楊孟潔)
1月12日,記者從德州市發改委獲悉,日前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市直和中央、省駐德20個部門、單位,編制了《德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標準》)。《標準》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對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優軍服務、文體服務、公共安全“三保障”共10個方面、23個大類、88項公共服務,明確了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和牽頭部門,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和人民群眾享有相應權利的政策依據。同時,根據全市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負擔水平,進一步細化充實了相關服務標準和服務流程,確保各項基本公共服務落地落實,著力補齊民生短板。
《標準》明確,為孤兒、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困境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補貼。對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條件的,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對參加培訓并符合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生活費補貼。
為轄區內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戶籍及非戶籍居民)建立統一、規范的電子居民健康檔案。為轄區內3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發性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篩查、隨訪評估、分類干預、健康體檢服務。每年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服務;每年提供1次中醫體質辨識和中醫藥保健指導。
根據《標準》,對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脫貧享受政策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提供危房改造補助,幫助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低收入群眾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等救助對象,以及其他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經濟困難群眾,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給予補助,實施住院和門診救助。
此外,針對城鄉居民,將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共博物館(非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公共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基本服務項目健全。為農村群眾每年送戲曲等文藝演出。開展送戲曲進校園、非遺進校園等活動。提供科學健身指導、群眾健身活動和比賽、科學健身知識等服務,免費提供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
提供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標準跟蹤評價服務等。對食品安全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根據食品生產經營者風險等級,確定監管方式及其他管理措施。對藥品醫療器械實施風險分類管理。根據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者(不含批發及連鎖總部)風險等級,確定監管方式以及其他監督管理措施。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全部納入抽檢范圍。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