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警惕“修復征信”陷阱
新華保險認真貫徹落實銀保監會要求,在不斷加強服務,提升消費者體驗的同時,積極開展消費者教育宣傳,提高消費者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宣傳金融消費者法定權利,切實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等八大權利,通過開展系列消費者教育宣傳工作,提高消費者金融素養,保護消費者權益。
2022年,新華保險將聚焦保險消費、服務全流程環節的各個場景,精心編寫消費風險提示案例,定期發布“以案說險在身邊”消費風險提示,提示廣大消費者維護金融消費者八項權利,遠離非法“代理維權”、非法集資、非法放貸、金融詐騙等非法金融活動,幫助消費者不斷提升風險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歡迎廣大消費者持續關注。
案例簡介
2022年1月,消費者邢先生到保險公司申請辦理退保手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小劉在與邢先生交談中了解到,邢先生的信用卡在一年前因其個人未及時還款而逾期,進而影響到個人征信,導致近期在申請購房貸款時未能通過審核。因邢先生著急購房過戶,通過互聯網認識了一位張女士,張女士自稱是某征信公司工作人員,有“內部權限”可以對消費者的征信記錄進行調整,只要邢先生交一點“服務費”并提供個人證件就可以協助“修復征信”,甚至能夠直接幫助辦理貸款手續。邢先生很動心,但因自己的資金都用來交了購房首付,于是打算把投保多年的保險退掉用于支付“服務費”。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小劉了解情況后,提醒邢先生,凡是聲稱可以有償“修復征信”都是騙人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并向邢先生普及了相關的金融知識。在小劉的耐心講解下,邢先生終于認識到自己遇到了騙子,并向小劉表示感謝,最終決定通過其他方式解決自己的資金需求。
案例分析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征信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21〕第4號 )第六條規定:“從事征信業務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第二十七條規定:“征信機構不得以刪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為由,向信息主體收取費用?!?/p>
近年來,一些非法組織或個人打著為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旗號,推出“修復征信”的代理服務,誘騙消費者,名為“修復征信”,實則牟取非法利益,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本案中,邢先生遇到的自稱可以幫助進行“修復征信”的情形就是典型的騙局,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小劉的幫助下,邢先生及時醒悟,避免了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消費風險提示
小編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非法 “修復征信”陷阱,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一是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消費者應根據實際需求,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避免"信用卡逾期"“消費貸逾期”等給個人征信帶來影響。
二是拒絕非法“修復征信”行為。不法組織或不法分子謊稱征信機構,自稱可以“修復征信”,不僅擾亂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消費者應珍惜個人信用,警惕參與非法“修復征信”,避免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
三是防止個人信息外泄。消費者應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保護好個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現信息外泄、信息盜用等風險,給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