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姜小慧 湯慶紅)為規范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促進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近期,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德政辦發【2023】11號),文件主要針對德州市中心城區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經批準新建、擴建和改建各類建設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陵城區財政局與行政審批局就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范圍和減免等相關規定進行了積極對接與探討。同時依托山東省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和非稅收入征收系統進行征繳,資金全額繳入國庫,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統一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新政策實施以來,陵城區新增工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363萬元。
下一步,陵城區財政、審計等部門會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擅自減免緩停、截留、擠占、挪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依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