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國軍 趙國真 武興林
“對不起,你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國稅部門沒有備案。經過實地核查,你養殖的渤海驢達不到農民專業合作的標準要求,稅務部門只能依法給你開具4頭驢的發票。 ”日前,我縣國稅局柴胡店分局給柴胡店鎮某渤海驢養殖戶司某打去了這樣的電話。
??? 原來,司某與河北省衡水市某養殖專業合作社簽訂了一份銷售400頭價值500萬元的渤海驢銷售合同,合同中規定司某要向對方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司某心中明白,自己目前只有10頭驢的養殖規模,年出欄率也只有4頭左右,怎么才能“空手套白狼”開出如此大額的發票、去實現自己的致富“捷徑”夢呢?
???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養殖戶,怎么能有如此大的銷售量?柴胡店分局發票管理人員在接到納稅人的申請后及時向分局負責人進行了匯報。分局負責人立即召集相關人員進行了研究,并決定選派1名副局長帶領2名稅收管理人員到司某的養殖場,進行實地核查。通過實地檢查發現,該養殖戶目前只有10頭驢的養殖規模,不具備農民專業合作的標準要求,同時司某對如此大的業務量不能詳細說清來源,因此,稅務人員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不能為其開具500萬元的銷售發票,否則,不僅將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而且司某、稅務人員都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 于是,自認為腦瓜聰明的司某先是托人向柴胡店分局負責人說情并送上5000元現金,被分局負責人予以嚴辭拒絕。見軟的不行,司某就來硬的。他多次聲稱要向政府和有關媒體投訴國稅局為民不作為事宜,可分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并沒有被來自外界的壓力所嚇倒,而是主動約見了情緒激動的司某,對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宣講國家的稅收政策:“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可以免征增值稅,但對于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生產者購買農產品并轉售的,應依法征收增值稅。 ”并指明司某的行為涉嫌以虛假合同來套取發票,這是相當嚴重的違法行為,司某這才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不由得驚出一身冷汗,連連感謝稅務人員“救出”了在犯罪邊緣的自己。分局人員嚴肅地對司某說:“司老板,為民服務是我們的職責,但你不能在生意上動起歪腦筋,讓我們承擔執法風險,最后害人害己。 ”“對不起,我以后再也不干這樣的糊涂事了。 ”司某一再表示接受批評教育。
??? 日前,司某已持村委會為其開具的自產自銷證明、新的購銷合同等有效證件,到柴胡店國稅分局開具了4頭驢價值40000元的銷售發票。“實踐證明,誠信守法經營,才是咱生意人的正道。如果以身試法,后果將不堪設想啊! ”司某手持剛剛開出的發票仍然心有余悸地說。稅務人員借此提醒廣大納稅人:節日期間,正值銷售旺季,請您守法經營,誠信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