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熟人詐騙
【典型案例】菏澤的李奶奶接到170 開頭的電話,對方說:“奶奶,我是小杰,我喉嚨里長了兩個疙瘩,要做手術,要交8千多的費用。”李奶奶一聽是孫子生病了,也不多想就急匆匆趕到銀行向“孫子”提供的銀行賬戶匯款1萬元。沒過多久便又接到“孫子”的電話:“奶奶,我動這個手術還需安兩個支架,要6千元。”李奶奶便又匯去了7千元錢。事后李奶奶和家人核實發現手機號和銀行賬戶都不是孫子的,才發覺被騙了。原來不法分子劉某是本地人,操著菏澤口音隨機撥打電話,冒充對方的家人、以生病住院、出車禍、女朋友懷孕流產等理由欺騙受害人匯款。
【典型案例】濰坊市劉女士被公司同事告知“老板”要求自己加入一工作QQ群。劉女士入群后,群內有人自稱是劉女士的“老板”,要求其匯報目前公司銀行賬戶內流動資金金額。劉女士在未辨別QQ群“老板”身份真實性的情況下將信息告知對方。QQ群“老板”便要求劉女士將4.86萬元匯入一張建設銀行卡內。匯款后劉女士聯系公司老板核實情況,發現被騙并立即報警。經過多方努力,對涉案賬戶進行止付,最終被騙資金全額成功挽回。
【案例提示】該類詐騙,犯罪分子偽裝成親戚朋友或熟人,編造“人身意外”、“公安拘留”等理由,利用被騙人著急的心態實施詐騙;或偽裝成單位領導,利用被騙人對領導的信任和服從實施詐騙。因此,在匯款前一定要通過原來留存的電話號碼或者面對面等方式確認對方的身份。
(2)冒充公檢法機關人員詐騙
【典型案例】受害人齊女士接到自稱是濟南市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員的電話,以受害人發布騷擾信息為由轉接給自稱是北京公安局的“陳警官”。該“陳警官”恐嚇齊女士涉嫌“鄭某某網絡詐騙案”,欺騙齊女士登錄假冒最高檢網址查看“通緝令”,見齊女士相信后要求其保密并提供銀行卡卡號及密碼。隨后,犯罪嫌疑人以各種理由多次要求齊女士向指定賬號匯款共計746.76萬元,并承諾返還。后齊女士聯系不上對方發覺被騙。
【案例提示】該類詐騙,犯罪分子偽裝成公檢法機關人員,以當事人涉嫌洗錢、信用卡透支等理由,打著幫助當事人的幌子,要求其將資金轉入“安全賬戶”配合調查實施詐騙。因此,不要輕信自稱公檢法機關人員的電話,要采取有效方式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