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飛速發展,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對虛擬貨幣進行炒作,從事傳銷、詐騙、洗錢、非法融資和恐怖融資等非法活動。社會公眾應警惕非法騙局,維護個人資金安全和財產權益。
案例一小額提現給甜頭,大額充值騙你錢
數字貨幣交易
2021年7月,李女士報警稱其6月初下載一款軟件,用于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經多次賬戶充值,前兩次還能小額提現,但大額不能提現且客服以“充值人員與其身份不符”為由,恐嚇其涉嫌洗錢,要求繼續充錢進行解凍。李女士向對方賬戶多次充值,被詐騙金額達379000元。
小貼士
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想一夜暴富的心理,設立線上虛假交易平臺,前期通過小額交易獲取用戶的信任,吸引投資者入場,后期以各種理由拒絕大額提現,并采用恐嚇、誘導等方式讓受害人將資金轉入指定賬戶實施詐騙。
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切莫參與虛擬貨幣投機炒作,不要相信高收益、高回報的承諾,更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提高安全意識,不要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案例二名為虛擬貨幣投資,實為金融傳銷騙局
2018年,吳某利用其注冊的公司營業執照,對外謊稱該公司取得了數字資產牌照,設計發行“云金”虛擬貨幣。該虛擬貨幣按智能算力每天產云金,復利滾存,單邊上揚。為吸引更多會員購買“云金幣”,吳某設置“靜態獎勵”和“動態獎勵”兩種模式,即購買“云金幣”每天都有持有收益,推薦購買人數越多,購買數量越多,獎勵越多。
同時,該公司配套開發了“右腦開發”等課程,并表示后期會涉足醫養、酒店、珠寶、商城等領域,宣稱在這些領域中消費都可以用“云金幣”,通過“區塊鏈+數字資產+電商+金融+實體產業”的方式,向公眾宣揚“云金”的巨大消費市場和高投資回報率,增強騙局“可信度”,使更多人中招,深陷其中。案發后經查,在短短兩個月內,該公司發展會員1.8萬余人,推薦發展層級400多層,涉案資金達1.7億余元。2018年5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吳某被判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并獲得相應刑罰。
案例解析
不法分子利用“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等新概念,以“金融理財”“投資消費”“分紅入股”“數字貨幣”等名義,實則是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等傳銷手段騙取投資者資金,讓投資者被套牢。
投資者在投資時應擦亮雙眼,對超出自身認知范圍的新鮮事物要保持警惕,通過正規渠道獲取新知識,認識新事物,防范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