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唐曉穎 通訊員劉桐)5月29日,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德州市分局了解到,6月1日起,將取消國家外匯管理局核準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的要求,改由在境內銀行直接辦理名錄登記,我市有86個網點可辦理。
依據相關要求,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企業,應當辦理首筆收支前,在境內銀行辦理名錄登記。企業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向銀行提交《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申請表》,銀行根據《申請表》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數字外管”平臺銀行端填報企業名錄信息,填報完成后告知企業“數字外管”平臺互聯網端賬號及初始密碼,企業即可登錄查詢名錄登記辦理結果。此外,名錄內企業發生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注冊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天內,憑列明變更事項的說明材料,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在境內銀行辦理名錄信息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