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2017年度沖抵還貸政策公告,今年的沖抵工作即將開始,根據《德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按年沖抵還貸實施細則》,鑒于5月20日為星期六,遇休息日要順延至下一工作日進行,今年的沖抵日為5月22日(星期一)。
公告指出,不對沖一次性還本付息的貸款,只對沖等額本息貸款。5月當月首次還款及5月放款的無法沖抵。如果某貸款尚未還過首期,則不對沖。職工凍結、職工轉移在途、職工提取業務未做完的不對沖。主貸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保留當前月繳額的三倍公積金余額,否則不沖抵。截至5月沒有逾期才能夠沖抵,如果截至5月有逾期則不能沖抵。主貸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除去三倍月繳額后,總的沖抵額必須超過月還款額的三倍,否則不沖抵。
德州市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于4月1日起開始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沖抵協議簽訂業務,同時,職工向個人賬戶內補充沖抵資金業務也于本月開始進行。兩項業務的截止日期為5月10日。有沖抵需求未簽訂協議及需補充資金的職工可于規定日期前到住房公積金窗口辦理,逾期不再受理。(德州日報記者 鄭東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