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消息,韓國檢方以16項指控起訴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包括涉嫌受賄110億韓元,貪污350億韓元。
在今天(9日)發布調查結果,并以收受賄賂、貪污、逃稅、濫用職權等14項罪名,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起訴李明博,這也讓李明博成為第4名面臨審判的韓國前總統。
據韓聯社早前報道,韓國檢方還會根據李明博家屬的調查,決定是否追加起訴;檢方也為了防止李明博將財產轉移,計劃凍結其資產。
李明博上月23日被逮后,檢方曾在上月26日、28日以及本月2日,進行3次獄中審訊,但李明博皆用難以指望公正調查為由拒絕,讓檢方無功而返。
報道稱,李明博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后,第4名被逮捕并接受審判的韓國前總統,樸槿惠才在幾天前被判24年有期徒刑。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