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8月26日,德州交警直屬一大隊在東風路與湖濱路等多處斑馬線前噴涂“文明行車,禮讓行人”字樣,提示駕駛人斑馬線前停車禮讓行人,同時在斑馬線前來車方向按照國標施劃菱形交通標線(人行橫道預告標線)和停止線。
此次施劃標線標語的路段共計11處,分別為:湖濱大道三嶺市場路段、十三局宿舍東區路段、喜儷園大酒店路段;東風路移動公司路段、國網德州供電公司路段東側、青少年宮西側、人民公園北門路段;東風路與湖濱大道交叉口4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崔永新表示,交通設施的改進是為了呼吁廣大市民文明行車、文明過公路,這需要廣大交通參與者共同參與,行成車讓人、人讓車,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機動車行經斑馬線前時應當主動避讓在斑馬線上的行人,但是行人也要有意識的去遵守交通規則。在過往馬路時不按斑馬線的標識行走,不按信號燈指示行走,隨意穿行的現象仍然常見。行人在過馬路時應當按照交通指示燈和標志、標線行走,不亂穿馬路,不翻越交通隔離護欄,以免影響正常的交通行駛和發生危險。遇到車輛禮讓時,應快步行走。不要為了搶幾秒鐘的時間,而在馬路中間停留,不僅危險同樣也會造成交通的擁堵。
在此交警部門提醒,行人過馬路,一定要走人行橫道,千萬不要翻越欄桿或者是其他地方橫穿馬路通過,過馬路只有在人行橫道的時候那是最安全的。提醒我們廣大的機動車駕駛員,行經人行橫道的時候一定要減速,遇到行人正在通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停車讓行,確保我們行人安全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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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一款規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將對機動車駕駛人處5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記者 | 馬樂 通訊員 | 張亞磊 于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