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擬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作原則性規定】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物權編草案關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先作一個原則性規定。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民法典物權編草案首提"居住權"】
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專門規定了“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并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生活居住需要。據介紹,規定居住權是為了認可和保護民事主體對住房保障的靈活安排,滿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也有助于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