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電子監控設備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公告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決定自2020年9月8日起,啟用以下4處電子監控設備,對大(中)型貨車違反禁令標志、不系安全帶、接打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安全駕駛,文明出行,共同維護好城區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
2020年8月27日
附:4處電子監控設備點位
1、天衢西路與運河大道交叉口南150米南行口
2、天衢西路與運河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北行口
3、東風西路與商貿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南行口
4、東風西路與商貿大道交叉口南150米北行口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 | 馬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