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德州市紀委監委指定,武城縣紀委監委對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級警長、直屬二大隊原大隊長韋元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韋元勛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律觀念缺失,執法犯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公款旅游;違反組織紀律,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為特定關系人謀取道路施工等方面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嚴重損害營商環境;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利用職權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韋元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武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德州市紀委監委批準,由德州市公安局給予韋元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韋元勛簡歷:
韋元勛,男,漢族,1969年10月出生,山東德城區人,大學學歷,1988年12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四大隊副大隊長、齊河縣大隊政委。2011年5月,任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齊河縣大隊大隊長;2013年8月,任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大隊長;2018年9月,任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2021年6月至今,任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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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清風德州 編輯|苗欣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