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自2022年3月15日起,擴大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限行區域:
東至減河西大道(含)、西至運河大道(含)、南至S516(不含)、北至北外環(不含)。
限行區域內,每日6時至20時禁止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通行和路內停放。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馬樂 編輯|苗欣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
根據《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自2022年3月15日起,擴大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限行區域:
東至減河西大道(含)、西至運河大道(含)、南至S516(不含)、北至北外環(不含)。
限行區域內,每日6時至20時禁止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通行和路內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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