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在全市開展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旨在支持職工改善住房條件,降低交易成本和簡化辦事流程,促進二手房交易市場健康發展。
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賣方已辦理住房按揭貸款且抵押尚未解除,同時買方也需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情況。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后,賣方無需提前歸還原住房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完成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手續,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有效銜接。
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金用途僅限于歸還借款人所購房產的原住房貸款本息、支持購房款。申請相關業務須符合德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交易房產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允許上市交易,原住房貸款抵押權登記已辦妥,且未被查封、凍結、未被設立居住權、未被設定其他抵押等限制情況;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意受托銀行的資金監管賬戶或公證機構公證提存賬戶作為指定資金監管賬戶,對貸款資金實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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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記者 | 尹曉燕
審核 | 馮光華 終審 | 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