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與氣象部門聯合會商結果,預測未來我市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2024年1月11日9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確需外出做好防護措施。建議一般人群盡量減少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涉氣工業企業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停限產措施執行減排。應急指令發布前已停止生產的生產線、生產裝置、生產工序,應急響應期間不得恢復生產。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市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潔在正常基礎上每天增加灑水降塵作業頻次。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未納入保障類清單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業。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
(三)移動源控制措施。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應禁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4年1月11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編輯|高紅巖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