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趙琳
2021年9月中旬,德州的林先生步履匆忙來到寧津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警察同志,請你們一定幫幫我,我這一百多萬的貨款要不回來,公司就要倒閉了啊……”
原來,林先生經營一家農產品公司,2021年7月下旬,寧津縣從事農產品買賣的李某找到林先生,稱要給養雞場供貨,購買十車農產品,貨款金額共計110余萬元。李某表示養雞場給自己結算貨款后再付款給林先生,因之前與李某時常有業務往來,李某并未拖欠過貨款,林先生同意李某延期結算貨款。
不曾想,8月初,林先生與李某聯系催要貨款時,李某始終以未回款為由進行推脫。這可是100多萬元的貨款,貨款一直不到賬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運轉,心知不妙的林先生立即報警求助。
一百余萬元的大額貨款遲遲不到賬,看著焦急不已的林先生,經偵大隊高度重視此事,立即對該事件展開調查。
經調取監控,民警確定了運輸貨物的貨車,并聯系到了貨車司機,貨車司機表示按照李某指令,在林先生公司處裝貨后,將貨品分別運送到兩家公司。經查,李某曾與該兩家公司以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達成玉米買賣合同,貨到時,該兩家公司已與李某結清貨款。
林先生報警求助后幾日內,又陸續有6人前來報案,都稱李某在自己處購買大量農產品,但一直未支付貨款。
經警方統計,自2021年5月底起,李某從7名報案人處購買大量農產品,均有全部或部分貨款未支付,合計欠款1200余萬元。
近年來,寧津縣公安局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滿意為目標”,牢固樹立“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意識,用真功夫切實解決與群眾利益相關的實際問題。欠款數額巨大,報案人數較多,針對該情況,寧津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將幾起案件合并立案偵查。
經查,李某從上述幾名報案人處“買”得貨物后,均以稍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賣出。購買李某貨物的幾家買方公司均向警方出具轉賬記錄,證實已在收到糧食時與李某結清貨款。也就是說,現在李某手中握有一千余萬元的貨款。然而,李某對7名報案人的說辭卻是貨款還未到賬,他沒有錢。
一千余萬元,巨大的貨款金額,警方不禁思索,這一千多萬元,到哪兒去了?
經走訪,警方得知,李某從其父親那一輩就從事農產品買賣的生意,李某初中輟學后,也跟隨父親做生意。李某頭腦活絡,買賣越做越大,7名報警人均與李某有多年生意往來,都表示李某做生意的口碑信用尚可,這才賒給李某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貨品。
經查,李某雖做生意多年,但仍居住在寧津縣大曹鎮老家的房子里,名下并無房產,僅有一輛代步車。
手握千萬貨款,生活消費水平也與過往無異。
他為何收到了貨款卻不支付給報案人,還頻頻哭訴自己沒錢……
許多疑問似乎只有李某本人才能說清。
2021年10月14日,經前期偵查,專案組實施抓捕行動,將李某抓獲。
經訊問,李某對其自2021年5月以來連續進行合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在林先生等7人處詐騙的價值1200余萬元的農產品均被其以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賣出,所得一千余萬元貨款均投入某期貨平臺,因投資不善,現已全部賠光。
李某供述,他自2019年開始“玩”期貨,在期貨平臺進行交易,因文化水平有限,不擅長投資,截至2021年5月,已在期貨平臺賠了800余萬元,其中大部分錢系應支付給別人的貨款。因欠款數額過大,無力償還貨款,李某開始實施合同詐騙行為,市場價賒賬買入貨物,以略低于市場價格賣出,拿到貨款后繼續投入期貨市場企圖“回本”。
“你知道你這種合同詐騙行為是犯罪嗎?”
“當時不知道是犯罪,我就是想‘周轉’點錢投進去賺一筆回本,再把欠人家的錢都還上,誰知道越賠越多。”面對警方的指控,李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周轉”的行為已嚴重觸犯了法律。
隨著賠的錢越來越多,李某的投資逐漸失去理智,原本還在他所熟悉的糧食、種子等領域進行投資,自2021年5月以來,李某開始瘋狂地在期貨市場購入石油、煤炭等試圖快速大賺一筆。不曾想,由于對該領域的期貨交易知之甚少,投入的資金一筆筆賠光,“窟窿”越滾越大,前前后后在期貨市場賠了1600余萬元,他再無可能償還。
“我吃了沒文化的虧,看著別人玩期貨掙錢了,我覺得來錢容易,誰知道自己啥也不懂,還把路走歪了,犯了法,對不起父母孩子……”在聽到自己被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候,李某情緒失控,在拘留所流下悔恨的淚水。
現該案已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進行起訴。
在此,寧津公安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缺乏投資理財技能的廣大群眾,對各種理財產品要謹慎識別,理性投資,規避風險,慎對誘惑。投資時,要理智分析該投資的可行性,切勿貪圖高額回報的誘惑盲目投資,以免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