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按資金募集方式不同分為公募和私募。通常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并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廣義的私募基金除證券投資基金外,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
由于私募基金只能向少數特定投資者采取非公開方式募集,對投資者的能力有一定要求,同時在信息披露、投資限制等方面監管要求較低,方式較為靈活。根據《證券投資基本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私募基金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發行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允許各類發行主體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向累計不超過法律規定數量的合格投資者發行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