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王南
3月8日,記者從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獲悉,日前,該局發布風險提示,提醒金融消費者注意理性投保的五個要點,增強個人合法權益保護意識。
認清保險機構資質
購買保險第一步,就是要認清保險機構資質。消費者應從持有保險業務經營許可的合規機構,或在保險機構辦理有效執業登記的銷售人員處辦理保險業務。銷售人員的執業登記信息,可登錄銀保監會官網—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保險中介從業人員查詢。
了解“免責”等重要條款
保險產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圍均以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為準,消費者應當清楚理解所購買的保險產品保什么、不保什么、保費繳納、保險金如何賠償等。在投保過程中,無論是線下購買還是在互聯網平臺購買,消費者均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對特別提示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費繳納、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猶豫期、退保損失、風險告知等重要條款,應明確理解后再簽字。
積極配合“雙錄”等規定
為規范保險銷售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出臺了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金融機構銷售“雙錄”等規定。可回溯、“雙錄”、回訪等規定是對保險機構和保險銷售人員的監督,督促其依法依規履行合同內容說明、免責條款提示、風險告知等義務,也是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消費者應當積極配合,如實告知、如實答復回訪問題,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詳細解釋。
不被“高收益”誤導
消費者不宜將人身保險新型產品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產品進行片面比較,也不應輕信只強調“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諾保證收益等不實宣傳行為。
此外,保障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均設有猶豫期。在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保單工本費以外,將退還全部保費。
不輕信“代理退保”虛假承諾
消費者要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保”等虛假承諾,不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信息、編造事實的不法行為。
若發現銷售人員在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誤導銷售等違規行為,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消費者應注意保留相應證據,及時向保險公司投訴,或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如果涉及要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