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例》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規章和基本依據。為更好地抓好《條例》貫徹執行,結合實際,略陳管見:
??? 學習宣傳是基礎。沒有學習的自覺性,就不會有執行的自覺性和自我約束意識。只有認真學習全面領會,熟練掌握,廣泛宣傳,才能始終準確把握《條例》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的選人用人觀念。要通過領導干部帶頭學、組織人事干部重點學、機關全體干部普遍學的形式,確保“到人、到腦、到位”,形成處處宣傳、人人關注、個個知曉的濃厚氛圍,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奠定基礎。
??? 貫徹落實是關鍵。 “徒法不能以自行”。 《條例》能否發揮作用,關鍵是能否實實在在的貫徹執行。近年來,我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得到創新發展,關鍵在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以“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為契機,探索完善了科學規范的選人用人機制,拓寬識人選人視野,促進干部合理流動,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調動了各級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 選賢任能是目的。任人唯賢、唯才是舉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最終目標,也是老百姓的共同愿望。首先,堅持按照條例要求,努力做到重德才、不厚此薄彼,重政績、不論資排輩,重潛力、不求全責備,重民意、不簡單以票取人,賦予選人用人以新的內涵。其次,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積極探索民主透明的科學決策機制、競爭擇優的選拔任用機制和綜合考察的識別評價機制,讓想干事、肯干事的人能干成事,讓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讓不干事、搗亂事的人沒市場。
??? 監督檢查是保障。要大力推行提名、醞釀、公開選拔、常委會票決等新辦法,讓“隱性權力顯性化、顯性權力規范化”,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要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拓寬民主監督的渠道,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真正把選人用人的權力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增強干部選任工作的透明度。
??? 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主任 侯文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