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每到暑期,一些單位的工作平臺就會“滿滿地坐著實習生”。近日有報道說,隨著暑期實習需求不斷提升,實習的“門檻”越來越高、流程越來越復雜,連面試也需要“斗智斗勇”“過關斬將”。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實習是年輕人的必修課,是學生學習成長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特別是對臨近畢業的莘莘學子而言,實習還是就業前的一次熱身、觀察社會的一扇窗口,意味著踏入社會前的“緩沖期”。一段高質量的實習,不僅能錘煉技能、豐富體驗,還有助于開拓視野、涵養心態,提升自身的職業競爭力。同時,青春洋溢的實習生也為實習單位帶來了朝氣、輸送了活力。 然而,實習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也值得關注。除了媒體報道所提及的“面試套路化”,實習功利化、庸俗化,甚至把實習機會當“生意”等現象,在現實中也并不鮮見。比如,有的中介機構打著“有內推資源”“實習保offer”等幌子,借機向渴望到大公司實習的大學生收費斂財,蒙騙了不少人。再比如,個別學校受利益驅動,以實習名義將學生送到工廠充當廉價勞動力,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凡此種種,讓實習變了味,背離了實習鍛煉的初衷。 我國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機關、軍隊、企業事業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學校組織的學生實習、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助和便利”。這為學生開展實習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也提醒我們:營造健康的實習生態,不能讓實習生唱“獨角戲”,更需學校、實習單位等多方共同努力。進而言之,如果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實習,應當充分尊重學生意愿,努力創造良好的實習環境。如果學生自行尋找實習機會,相關單位應在保障實習生權利的同時,盡可能多幫助他們提升自我。 從根本上來說,要想更好激發實習的正能量,關鍵還得靠制度。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建議,建立國家大學生實習制度,激勵企事業單位接收實習大學生和保障學生實習實訓期間的權益,填補相關方面的法律空白。一項統計顯示,學生實習勞動無報酬的占44%,有少許報酬的占38%,有一定報酬的占10%。實習生其實也是在參與勞動,應依法享有相應的勞動權益。目前,有關部門已表示,將積極推動國家層面“大學生實習條例”立法進程,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等接收高校學生實習實訓的制度保障。 從學生角度看,參與實習需要具備良好的心態。有什么樣的實習心態,往往就有什么樣的行動、什么樣的收成。對實習生來說,實習鍛煉既是學以致用與接受檢驗的過程,也是自我審視和自我管理的過程,還是與實習單位、社會建立聯系和對話的過程。擺正心態、明確方向,朝著夢想執著努力,才能在短暫的實習期累積更多收獲。 “時間之河川流不息,每一代青年都有自己的際遇和機緣,都要在自己所處的時代條件下謀劃人生、創造歷史。”實習期或許短暫,卻是一筆蘊藏機遇的珍貴財富。共同營造清爽的實習生態,為年輕人成長成才提供廣闊舞臺,是全社會的責任。而年輕人在實習中抓住機會,在磨練中塑造自我,就一定能舒展人生、遇見更好的自己,在充滿無限可能的新時代建功立業,讓青春理想更斑斕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