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文學副刊,常年讀來稿,不時生出欣喜又惋惜的心情。 欣喜者,郵箱中的來稿成千上萬,看看落款,往往天南海北各處都有,可見心慕文學的人還在,還多。
惋惜者,總有太多文章,因同一種不足,被攔在“門檻”前。有一種普遍情況:文章因情感真摯而入編輯眼,又因情感泛濫而不得不止于眼。最典型的,當屬寫父母親情。許多經過困苦歲月的作者,在生活漸漸安逸的當下,回憶起困苦歲月中的父母之愛,最容易動情,也容易被情緒控制。文章從歲月里打撈起無數的枝枝蔓蔓,這一處,想寫幾筆,那一處,也舍不得。常從歲月的起頭處,順流直下洋洋灑灑,寫到無事可寫。
揣摩這些文章,感到作者有兩個誤區。一是誤解了文章的情感與謀劃之間的關系。似乎謀劃篇章就是刻意,就是不自然,就等而下之。文章重情感、講自然生長,能由情感自然推動,做到情之所至、筆之所至,當然最好,但這樣的境界,實在過于理想,對寫作者的要求,比“刻意”謀劃篇章要高得多。對大部分寫作者來說,篤意謀劃篇章結構,找 到那條最想寫的線索,可能更 實際、更重要。圍著線索清理 自己的情感。那些和自己想寫 的線索關系不大的枝葉,即使 感人,也要有足夠□虞金星的定力舍去。 唯有如此,才不致使自己真正 想表達出來的情感被遮擋、淹沒。情感太充沛的時刻,寫作者恰恰要有種節制的自我意識,能舍當舍,才算真正不浪費充沛的情感。
另一個誤區,或許在于對作品“意義”的認識。很多作者寫作的原動力是自我抒發。把自我的感知、自己的情感表達出來,在這些作者心中,這就是作品的完成形態了。其實,作品畢竟和日記不同。它要發表、要在讀者那里經歷“接受”的過程,才真正完成。上個世紀,文學研究者已經提出文學接受理論。盡管它多數時候被當成文學研究的專門知識,但對寫作者來說,從“接受”的角度去認識自己的作品,也有益甚至必要。事無巨細、不作取舍的情感宣泄是否能得到讀者的共鳴,不加細致考量的篇章結構會不會造成讀者的接受障礙,極為個人的情感怎么與更大的讀者群體聯系起來……這些問題,應該成為寫作思考的一部分。畢竟,發到報刊郵箱里的那些文章,總是為了給讀者看的。這就不能不比寫日記多一層意義的考量。
文學之道,有情遠比無情美,有意遠比空洞妙。□虞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