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27歲的小靜(化名)未婚先孕7個月時與男友分手,孩子降生后迫于壓力送于他人,并收取對方補償費9萬元。這起由武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偵辦的涉嫌拐賣兒童案已被宣判,被告人小靜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去年8月,武城縣公安局接到匿名舉報,某鎮村民李某夫婦家中莫名多了一個嬰兒,懷疑是被拐賣的兒童。武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隨即展開調查。
據了解,李某已結婚四五年,一直無法生育,但他最近跟當地計生部門說妻子已懷孕兩個月。奇怪的是,李某妻子尚在孕中,可李某家中時常傳出嬰兒的哭聲。民警通過調查發現,李某家中果然莫名多出了一個新生嬰兒。
民警通過對李某進行教育,李某承認自己從小靜處買孩子的事實。據了解,小靜與李某鄰村,在外打工時結識一名男子,意外懷孕,然而去年5月,小靜因各種原因與男友分手,此時小靜已懷孕7個月,如果流產將對小靜身體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再次懷孕幾率將大大降低。
無奈之下,小靜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但是由于考慮到自己無力撫養孩子,還可能對將來造成影響,打算將孩子棄養。在孩子出生后,經鄰居介紹,小靜將孩子送給李某夫婦撫養,同時收取了9萬元補償費。
小靜因涉嫌拐賣兒童,被警方刑事拘留。近日,武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審判機關認為,小靜對于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嬰兒,負有撫養義務而不撫養,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但小靜放棄撫養孩子系迫于多重壓力,其主觀惡性相對較小,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小靜因遺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晚報記者靳冬群通訊員吳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