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 李莉 通訊員 劉妍妍)為應對突發性極端天氣,確保困難群眾安全過冬,11月20日,市民政局印發《關于做好困難群眾安全過冬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妥善做好全市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受災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孤殘兒童、困境兒童等民政服務對象冬季生活保障工作。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決克服麻痹僥幸心理,時刻把困難群眾冷暖安危放在心上,認真組織開展拉網式摸底調查,逐戶走訪困難群眾,做好困難群眾生活情況摸底排查工作。通過走訪、排查,準確掌握困難群眾的實際困難,制定救助措施,確保每一戶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出問題,安全過冬。
另外,務必將遭受自然災害的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嚴格資金管理和發放程序,堅持公開透明,防止出現截留、挪用、擠占等問題,確保各項救助資金和物資真正用到困難群眾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