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在涉及民生收費方面,凡是存在違規的收費行為,都將予以取消,對于已經收取的費用,能清退的及時清退,無法清退的收繳財政。8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為切實減輕廣大群眾的負擔,我市將開展針對涉民生價費行為的專項整治活動。
此次整治的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具有涉民生價格和收費行為的行政機關、代行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涉及醫療衛生、社會服務、公用事業、教育培訓等民生領域的涉價涉費單位、機構和組織等。整治的行為包括對于國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未按規定落實到位的;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批管理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的;沒有法定依據設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下同)并收費的;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通過利用電子政務平臺搭車收費,增加群眾負擔的;將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企業或社會單位承擔并收取費用,增加群眾負擔的行為等。
根據要求,本月中旬前為自查自糾階段,本月下旬到3月上旬為重點檢查階段,相關部門將通過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調取相關資料、檢查賬目憑證等方式,對各部門單位的涉民生價費活動進行重點檢查。此次將加大執法力度,對各種亂收費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能清退的及時清退,無法清退的收繳財政。對拒不提供檢查資料、不配合檢查、弄虛作假、刁難檢查人員;或者借各種理由不積極整改,惡意亂收費、多次亂收費、重大亂收費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監察和物價部門依法給予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晚報記者潘曉泉通訊員楊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