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鄭東巖 通訊員 尹巖)3月13日,記者在全市消防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5月底前,我市分兩個階段完成對全市152個基層公安派出所選派駐所消防協管員工作,進一步提升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 駐所消防協管員由市消防支隊按照程序統一招收、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派駐到各縣市區基層公安派出所協助開展消防工作。駐所消防協管員的工作職責是,在消防大隊和派出所的管理指導下,專職指導、輔助派出所開展消防業務工作;協助專職消防民警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宣傳培訓、檔案臺賬管理和消防行政處罰案件等消防業務;指導社區民警做好居民住宅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消防工作;定期統計、整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信息;填寫《指導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日志》。駐所消防協管員不具有消防執法人員身份,不行使消防執法人員職權,不得替代公安民警履行職責。
??? 按照安排,3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城區25個派出所的駐所消防協管員的招收、培訓、派駐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剩余127個派出所的駐所消防協管員的招收、培訓、派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