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3月19日,記者從平原有關部門獲悉,日前平原縣紀委、監察局下發了《關于印發<信訪談話和提醒談話工作辦理細則><函詢事項辦理細則><誡勉談話工作辦理細則>的通知》,以談話函詢為有力抓手運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防微杜漸,筑牢防止黨員干部犯錯誤的第一道防線。
通知明確了提醒談話、信訪談話、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四種談話方式的具體實施細則和文書樣本,制定了談話函詢從批準、啟動、準備、反饋、研制到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規范,使談話函詢談有依據、做有遵循。
為發揮談話函詢的最大效應,事前對每名談話函詢對象的問題線索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因人而異、因事而定談話函詢的重點內容,使談話函詢直面問題、切中要害。
此外,嚴格談話程序,談話對象要對談話內容簽字背書,簽訂談話事項整改承諾書,一人一檔,跟蹤督促談話對象及時整改。對函詢回復材料組織專人審核,視情況再次函詢或談話。
據統計,今年以來,縣委、縣紀委提醒談話函詢18人,起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王明國杜曉東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