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家暴威脅,女子無奈起訴離婚
王女士婚后心中始終有兩個疑問未解,一是丈夫情緒陰晴不定,上一分鐘還在說笑,下一分鐘便揚言要殺人;另一個疑問是丈夫隨身帶著一藥瓶,稱要補充維生素。
直到結婚七年后,王女士才知道真正原因,原來丈夫隱瞞了他的精神病史,隨身藥瓶裝的是精神疾病類藥物。隨后十年,為給丈夫治病花光了家底,還經常受到他的家暴威脅。
為此,王女士起訴離婚,希望給自己和孩子一個正常的生活環境。
丈夫吃“維生素”成癖
1999年,王女士與李先生經人介紹相識,男方言行舉止都很讓她中意,而且男方父母對自己百依百順。于是,兩人很快辦了結婚手續,婚后感情不錯,一年后有了愛情結晶,三口之家十分幸福。
但是王女士心中有一個疑問,從她認識李先生開始,對方口袋中就裝著一個B1藥品。她曾問過丈夫為什么帶著這個小藥瓶,李先生解釋是為了補充維生素。可婚后兩人日日相伴,這個小藥瓶也一直帶在丈夫口袋中,而且經常看到他服用,王女士勸他不要隨便吃藥片,要丈夫把藥瓶丟了,可對方強硬回絕,讓她不要管這件事。
隨著兩人了解深入,王女士又發現了丈夫的另一個不解之謎:李先生的情緒變化非常快,有時一家人有說有笑吃著飯,沒有發生任何沖突,他會突然摔了飯碗,揚言要“殺人”。這樣陰晴不定的性情嚇壞了兒子,王女士為此和丈夫爭執不斷,而李先生每次表態要改,但每次都控制不住自己。
丈夫患精神病已近十年
2006年,王女士與李先生已結婚七年,生活中的磕磕絆絆讓兩人感情不復從前,特別是丈夫出現越來越嚴重的家暴傾向。王女士對此一忍再忍,可悲劇還是發生了。李先生拿著一把刀,十分狂躁的在家中揮舞,王女士報了警。民警趕到后,公婆出來含淚告訴她,李先生患有精神類疾病已近十年之久,現在是犯病了。隨后,在民警的協助下把李先生送進了醫院。
公婆的話讓王女士腦子爆炸了一般,回想過往的一幕幕,她終于明白,丈夫隨身帶著的B1瓶內裝的是精神疾病類藥物,越來越嚴重的家暴傾向其實是他犯病的前兆。丈夫患有精神病,這件事李家一起瞞了她七年多。
看著眼前已經6歲的孩子,和辛苦守護了多年的小家,王女士決定好好照顧丈夫,為他治病,給孩子和自己一個完整的家庭。但自從丈夫患病的事情被公布于眾后,即便是在精神正常出院期間,他也不能從事過重的勞動,掙錢養家的重任,幾乎全部落在王女士身上。
十年家暴耗盡夫妻感情
“如果只是日子苦點、累點也就算了,可是這些年我不斷被家暴,孩子也常常被打。”王女士說,隨后的十年,丈夫的病情時好時壞,一旦犯起病,根本不認識家人,自己身上被打出血,公婆就出來好言相勸,希望她不要和一個病人計較。而在丈夫病情無礙的時候,他又常常出去打麻將、賭博,家中本來就因看病負債累累,卻還經常被人上門要賬。
王女士獨自承受這些苦楚,實在難以面對的時候,就和丈夫攤牌,要求離婚。每每這個時候,李先生便一改常態,寫保證書、下跪、發誓自己今后一定會好好改正,自己是因為犯病才做出糊涂事。
然而,這些懺悔的保證一次次化為泡影,王女士開始有些分不清,丈夫這會兒是在犯病,還是在發泄自己的情緒,更令她感到恐懼的是,丈夫開始騷擾、威脅她的娘家人。“給我爸媽打電話要錢,不然就殺人,他說反正自己患有精神病,不在乎這些。”王女士說。
起訴離婚回歸正常生活
“孩子今年17歲了,孩子和我爸媽都勸我離婚,我自己也覺得繼續熬下去沒盡頭,完全沒有辦法溝通,我想過正常的生活。”王女士來到德城區法院聲淚俱下訴說離婚請求。
李先生出庭表示同意離婚,兒子和誰生活由孩子自己選擇,但因為自己患有精神類疾病,要求留下房子,拒付撫養費用,并提供了由醫院和精神衛生中心開出的診斷書,證實自己患有社交恐懼癥、藥物依賴綜合癥、戒斷綜合癥。
最終,法院審理判決離婚。此外,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被告的實際情況,王女士分得該房屋的40%的份額,李先生分得該房屋60%的份額。王女士的兒子表示愿意跟從王女士生活,李先生每月承擔孩子的撫養費1200元,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至孩子十八周歲止,于每月5日前支付,李先生每月可探視孩子兩次。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通訊員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