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鏢殺狗賣給餐館武城男子依法獲刑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張宏祥
??? 德州新聞網訊(張吉來)“被告人王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日前,武城縣法院依法對王某某毒鏢殺狗案作出判決。
??? 經審理查明:2016年3月以來,被告人王某某多次駕駛越野車在武城縣、河北省故城縣等地使用裝有毒鏢的弩將在鄉村道路、村頭等地活動的狗射死,并在明知狗肉有毒的情況下將狗肉銷售給濟寧市某縣經營狗肉館的宋某,宋某將狗肉加工后銷售給他人食用,后王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檢驗,狗肉內均含氯化琥珀膽堿成分。
??? 武城縣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為非法牟利,采用含有氯化琥珀膽堿的毒鏢射殺狗并銷售給他人用于食用,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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