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報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張文超)
3月12日上午,一輛黑色轎車在幸福大道平原段被交警攔截。經檢查,交警發現這輛車問題很多:車上粘貼的年檢標志和保險標志都不是該車的,并且這輛車竟有218條違法信息未處理。面對民警的質疑,男子最終道出實情,車是借來的,自己的駕照其實早被吊銷了。
當天,平原交警大隊民警根據指揮中心指令,對一輛黑色奧迪轎車進行了攔截檢查。起初,司機劉某提供不出駕駛證、行駛證,表示自己忘帶了。在檢查中民警發現,該車年檢標志和保險標志都不是這輛車的。隨后民警進行網上核查,發現年檢標志上的車牌號根本不存在,而轎車懸掛的車牌卻是真的,但是顯示有218條違法信息未處理。
劉某告訴民警,他以前駕駛懸掛假牌的車輛被查獲后,駕照被交警部門依法吊銷了。當天,劉某明知道駕駛證被吊銷后自己不能再開車了,但要去辦事,便向朋友借了這輛車。當他開車經過平原縣轄區卡口時,被路上安裝的緝查布控系統監控到并報警,民警及時調度警力進行攔截。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劉某因駕駛證吊銷期間開車,使用偽造年檢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受到罰款5000元,相關偽造假標志收繳,駕駛人依法處十五日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