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凌晨1時左右,臨沂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儲運部裝卸區的一輛液化石油氣運輸罐車在卸車作業過程中發生液化氣 泄漏,引起重大爆炸著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468萬元。
間接原因
肇事罐車駕駛員長途奔波、連續作業,在午夜進行液化氣卸車作業時,沒有嚴格執行卸車規程,出現嚴重操作失誤,致使快接接口與罐車液相卸料管未能可靠連接, 在開啟罐車液相球閥瞬間發生脫離,造成罐體內液化氣大量泄漏。現場人員未能有效處置,泄漏后的液化氣急劇氣化,迅速擴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達到爆炸極限,遇點火源發生爆炸燃燒。液化氣泄漏區域的持續燃燒,先后導致泄漏車輛罐體、裝卸區內停放的其他運輸車輛罐體發生爆炸。
事故追責
已被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人員(2人)
1.馬開衛,臨沂金譽物流有限公司、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河南省清豐縣安興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6月5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臨沂市 公安局臨港經濟開發區分局刑事拘留。6月6日,由刑事拘留變更為監視居住。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丁立東,中共黨員,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分管儲運部。2017年6月5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臨沂市公安局臨港經濟開發區分局刑事拘留。
6月7日,由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宄刑事責任人員(4人)
1.鄒再強,中共黨員,臨沂金譽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建議司法機關追宄其刑事責任。
2.王玉鵬,臨沂金譽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宄其刑事責任。
3.陳會海,臨沂金譽物流有限公司押運員,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宄其刑事責任。
4.馬曉波,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儲運部經理,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宄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