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用人單位安全生產觀念和工傷預防意思,依法合理確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從2018年4月起寧津縣對四家參保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率實行浮動。寧津縣上浮最高單位為金廈置公司,從原來的0.2%提高到1.3%,上浮1.1%。
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是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按基礎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當年度的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工傷事故發生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費比例。此次調整在2017年費率基礎上上浮的參保單位共4家。工傷保險基礎費率是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
寧津縣人社局 張斌、單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