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金吉鑫 劉暉)對農村黨支部書記實行星級化管理,縣財政為村干部發工資,這項制度17年前發源于平原,極大激發了鄉村活力、振興了基層組織。在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新形勢下,平原通過去年一年的探索,在全縣農村實施村事陽光報告制度,用科學機制對農村“三務三資”進行定期公開,收到了多贏、可喜的效果。
去年初,平原縣委、縣政府就農村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認為:農村黨支部書記職能已經從“催糧征收管理型”轉變成“惠民支配服務型”,在表面上看,“得罪人的事少了、為人的事多了”;但從深層次看,近年來黨支部書記被群眾舉報、受紀律處分成多發態勢,其中絕大多數是由于村務財務不透明引發的。數據顯示,2014到2016年,全縣農村信訪量989件,其中反映農村干部問題的346件,占農村信訪總數的34.9%;農村干部問題中,涉及村財務問題的251件,占72.5%。
平原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牽頭抓總,在認真征求縣農經部門、鄉鎮黨委和部分村黨支部書記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實施了村事陽光報告制度,將村莊內的大事小情全盤交給群眾來監督參與。具體做法是:村莊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召開一次報告會,參加人員為鄉鎮黨委的包村干部、片區干部、村“兩委”成員及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報告會包括“一述、兩問、三定、四評”四個環節:一述,即村黨支部書記述職,重點報告群眾提出問題的解決情況和上一季度的工作情況;兩問,即堅持問計于民、問需于民,黨支部書記述職后,向全體村“兩委”成員及村民代表發放《“三務三資”陽光報告會征求意見表》,征求意見建議和個人訴求;三定,即對征求的意見和訴求,定責任人、定目標、定措施,建立臺賬,銷號管理,全程接受黨員群眾監督;四評,即黨支部書記、村“兩委”干部、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評議,一系列評價全部用表格來統計,每次報告會后,包村干部對“四評”得分結果進行匯總。
全部村事列入公開、整改過程全程公開、現場互動、“面對面”揭短亮丑,每個季度一次報告會以制度固定下來。去年平原縣連續開展了三次報告會,累計公開村級事務8800余項,群眾當場提出質詢問題5709條,村干部當場答復4776條,事后答復767條,通過縣鄉協調解決166條。陽光報告會直面群眾、簡單管用,杜絕了藏污納垢、保障了公開民主;打開了群眾形成多年的心結,化解了積累多年的矛盾,說出了憋在心里多年的話;村支部書記摒棄了家長作風,卸掉了思想包袱,干工作更加踏實了。 2017年,全縣農村信訪量同比下降36.6%;反映農村干部問題的79件,同比下降31.6%。
一項制度,試行一年,收獲滿滿。平原縣委、縣政府堅持認準的事不放松,一年接著一年干、一錘接著一錘敲。近日,平原縣專門印發《關于深化“三務三資”陽光報告會制度的工作方案》,對操作程序、時間節點、注意事項、考核機制、跟蹤辦法全部作了詳細安排。值得一提的是,該方案要求,召開村事陽光報告會要提前3天通知村民,會前統計到場參會黨員、村民代表總人數,要確保達到應到會總人數的80%以上方可組織召開;部分黨員、村民代表因文化水平、身體等原因書寫不便的,可由相關人員口述,包村干部或片區干部代筆據實記錄。
平原縣委組織部負責人表示,對陽光報告制度用心研究、精心設計,就是為了徹底杜絕村事“看不懂的公開”“假公開”和“有選擇的公開”等問題,為鄉村振興、組織振興確立一項科學管用的好制度,把制度固定下來、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