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為有效防治大氣污染,降低PM10和PM2.5濃度,平原縣環保局成立三個督查隊,嚴查整治存在問題,助推大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成立拆遷、建筑現場督查隊。由環保局污控科長任隊長,大氣辦相關人員為隊員,主要負責督查全縣拆遷、建筑工地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成立道路督查隊。主要配合縣交警大隊上路檢查大型柴油車和渣土運輸車的大氣污染防治情況。成立大氣督查宣傳隊,由環保局宣教中心具體負責,主要是以督查快報的形式將每次督查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自5月18日起,拆遷、建筑現場督查隊每天都要到城區主要工地進行現場督查至少1次,對其他拆遷、建筑工地每周至少督查3次,每周至少對主城區進行1次夜查。道路督查隊配合交警大隊每周至少進行2次夜查。每天下午五點前各隊將督查情況匯總,報送督查宣傳隊。督查宣傳隊每天下午6:00點收集督查情況,編制好 《大氣督查快報》,及時上報有關縣領導和相關部門,并做好歸檔管理。(王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