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近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市區養犬行為,減少因養犬引發的各類問題,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市公安局決定于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開展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行動中,公安機關將強化日常巡邏檢查力度,“三區”警方統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轄區為單位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大型犬、烈性犬整治行動小分隊,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如發現家庭、單位、工地等處違規豢養大型犬、烈性犬的,限期兩天內自行處理,對限期不予處理的犬只,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巡查發現、群眾舉報的無主流浪犬,視情采取妥善方法予以收容處理,對在居民區發現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禁養犬,限期犬主在兩天內自行處理,對逾期不處理的,依據《德州市市區養犬管理辦法》,對犬主處50-5000元的罰款,并對犬只進行收容。此外,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犬只擾民、傷人案(事)件引起的治安案件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置,對屢次違規養犬或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養犬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查處。(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