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我市出臺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明確圍繞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企業降檻減負等,今年安排29項改革任務。并有部分改革自選動作,著力解決同一事項辦理標準不一致、窗口服務不規范、自行增加環節等15個問題。
方案的實施范圍為全市各級承擔政務服務職能的部門單位,中央、省駐德有關單位等。方案分為三個板塊,第一板塊是目標要求,包括指導思想、改革內涵、基本原則和實施范圍。第二板塊是主要任務,主要實施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企業降檻減負、群眾滿意度提升、信息互聯共享、監管提質提效“五大工程”,今年安排29項改革任務;開展優化企業開辦、優化不動產登記、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簡化水氣暖報裝、簡化獲得電力、便捷獲得信貸、優化政務服務、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推進信息共享和營商環境評價“十大專項行動”。第三板塊提出了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督查考核、注重宣傳引導四項保障措施。
實施政務服務標準化工程
推行責權清單標準化。今年7月底前,在全市范圍內基本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主項名稱、子項名稱、設定依據、服務對象、辦理條件、申請材料、申請表單、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十統一”,進一步細化量化服務標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明確“一次辦好”事項梳理范圍,將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項規范為“一次辦好”事項。在此基礎上,全面梳理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按照“一次辦好”改革要求,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類施策,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合法合規的事項“馬上辦”,一般事項“網上辦”,復雜事項實行幫辦(代辦)“一次辦”。市縣兩級要于2018年7月底前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9月底前實現“一次辦好”全覆蓋。
完善“一次辦好”服務標準。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要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取消無法定依據和不必要的預審環節,實現“凡件必收”,2018年8月底前完成相關制度修訂并向社會公開,10月底前實現改革目標,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跑多次”“往返跑”的問題。積極推進政務服務辦理流程、服務、場所建設與管理、監督檢查評價等規范化建設,2018年年底前,銜接落實省“一次辦好”地方標準,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措施。
提升中介服務質量和水平。 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出臺我市相關配套措施。全面放開中介服務市場,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2018年年底前各級各部門單位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和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限額管理中介服務機構數量,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服務機構,政府部門不得強制指定或變相指定。
實施企業降檻減負工程
推進“3545”專項改革。以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施工許可為突破口,大力精簡環節、材料和流程,壓縮辦理時限,實施流程再造,確保實現“3545”目標。 2018年9月底前,實現新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營業執照辦理、公章刻制、銀行開戶、涉稅辦理、社保登記等事項;不動產登記實現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交易、稅收繳納和轉移、抵押登記等相關事項,并逐步擴展到水、電、氣、電視、網絡過戶等關聯事項;推進發改、住建、國土資源、規劃、消防、環保、水利、地震等部門單位涉及的項目立項、規劃許可、評估評審、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事項實施容缺受理、多評合一、多規合一、多圖聯審、并聯辦理、聯審聯辦,確保45個工作日內完成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在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
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加強對村(社區)證明事項清單的動態調整,進一步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無謂證明和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上一個政務服務環節已收取的申報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交。 2018年10月底前,開展清理證明“回頭看”活動,年底前完成各類繁瑣環節和手續的清理工作。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調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繼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清理規范工作,2018年9月底前編制市、縣目錄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擴大涉企收費“一張網”覆蓋面。在各縣市區建立涉企收費動態監測點,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相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理機制,對各類亂收費行為公開曝光、嚴肅處理。全面梳理國務院、省政府出臺的涉及項目建設、企業經營和群眾辦事的規費減免緩政策,2018年9月底前列出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方便企業和群眾查詢。
降低企業準入門檻。不斷提高工商注冊便利化水平。2018年10月底前在市級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試點建設商事登記證照聯辦系統,實現證照同發;2018年年底前,完成“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任務。
實施精準協同放權。 2018年8月底前,再推出一批“市權縣用”政務服務事項。2018年8月底前,公布市屬開發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實施群眾滿意度提升工程
全面推行“五個一”集成服務。一是政務大廳“一窗受理”。2018年8月底前,市縣政務服務大廳基本實現“一窗受理”服務,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部門不再按業務分設窗口,實現無差別受理;2018年年底前進一步健全完善運行機制和標準。二是關聯事項“一鏈辦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門的事項按鏈條進行優化整合,將“一事一流程”整合為“多事一流程”,2018年9月底前,市縣兩級要率先在戶籍辦理、車輛和駕駛人證照辦理、公證辦理、社保繳納、勞動就業、民政救助、殘疾人證辦理、養老機構設立、民辦教育機構設立、個體診所設立、藥品零售企業設立等民生領域推行“一鏈辦理”。三是政務服務“一網通辦”,2018年年底前基本實現行政許可事項和依申請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網上服務全覆蓋。四是政務熱線“一線連通”,除110、119、120等緊急類熱線外,其他熱線原則上全部實現“12345”一號呼叫,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各類熱線服務資源、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等主要社交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的數據對接、服務整合。五是貼心幫辦“一次辦結”,建立幫辦(代辦)制度。
健全“一次辦好”服務網絡。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2018年年底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全部改為綜合窗口,實現“一窗通辦”,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成一個村級便民服務點。
實施信息整合共享工程
加快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加強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頂層設計,2018年7月底前出臺深化“一次辦好”改革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原則上不單獨建設針對本次改革的應用系統,確保實現全市網上政務服務事項同一系統運行、同一數據標準、同一網絡承載、同一制度監管。推動各窗口單位應用系統上云,建好用好跨網數據交換平臺,打破信息孤島。
推進信息共享一網通辦。 2018年年底前,建設完善人口、法人單位、空間地理、宏觀經濟、公共信用、電子證照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按照“市級先行、縣級跟進”的原則,2018年年底前,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不打烊服務專區,配置自助終端和配套設備,開發自助申報、查詢等服務功能,實現辦理事項隨時申報、辦事信息隨時查詢、辦件結果隨時領取,為企業和群眾提供24小時不打烊服務。
實施監管提質提效工程
完善監管事項清單。 2018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開完整的監管事項清單。規范部門監管行為,向社會公開監管標準和設定依據,杜絕監管執法“層層加碼”和“一刀切”問題。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2018年年底前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跨部門“隨機抽查”,對同時涉及多層級、多部門的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性聯合檢查。
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現“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后管處罰、信用管終生”。2018年10月底前各有關部門單位制定本領域失信守信黑紅名單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
著眼企業和群眾需求安排改革自選動作
方案中的部分改革自選動作,旨在著力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15個突出問題。
針對同一事項辦理標準不一致的問題,提出在全市范圍內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十統一”;針對窗口服務不規范、自行增加環節的問題,提出制定完善收件登記、材料補正通知單等制度,取消無法定依據環節,實現“凡件必收”;針對部門便民為民意識不強的問題,提出創造條件,推行免費復印、免費刻章、錯時延時服務等服務模式;針對專營企業服務質量待提升的問題,提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制定出臺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等服務事項改革方案;針對水氣熱等專營企業進場施工與配套費撥付互為前置的問題,提出財政部門同步出臺配套政策,優化配套費撥付程序,確保專項配套設施施工進度;針對項目用地圍擋審批難的問題,提出住建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政策研究,制定出臺建設項目圍擋設置專項政策,為相關部門提供執法依據;針對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難的問題,提出財政部門牽頭,全面梳理國務院、省政府出臺的規費減免緩政策,列出清單并向社會公布;針對權力下放不充分的問題,提出推進市縣審批一體化改革,除跨區域和法律法規明確不能夠下放的外,全面下放市級權力事項;針對開發區無法享受放管服改革紅利的問題,提出將權責清單制度進一步向開發區延伸,為開發區加快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針對政務服務事項集中到位不徹底的問題,提出全面落實“三集中三到位”,實現“大廳之外無大廳,大廳之外無審批”,窗口部門綜合設置窗口,實現無差別受理;針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無人辦事、無事可辦的問題,提出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年底前,實現“一窗通辦”;針對信息化水平低、群眾辦事不方便的問題,推進“一窗受理”系統和窗口單位應用系統上云;針對部門存在的監管缺項和任性執法的問題,向社會公開完整的監管事項清單以及監管標準和設定依據,杜絕監管執法“層層加碼”和“一刀切”問題;針對改革過程中存在的“政出多門”的問題,提出各單位提請市政府研究的放管服改革政策,須先經領導小組審議;各單位以自己名義或部門聯合出臺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必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針對“管卡壓”“推繞拖”和官僚主義、部門本位主義等“四風”新問題,提出開展“企業重大問題化解年”活動,建立實行企業特派員制度,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難題。
□本報記者鄧靜本報通訊員楊春勇王振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