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近日,武城檢察院未成年人保護檢察監督信息平臺收到一條消息:兩個未成年孩子,因父親欠債跑路生活困難。為此,該院從多角度開展檢查監督,爭取到最低生活保障,以支持起訴的方式支持孩子母親向法院提起訴訟,從最大程度上確保司法公正,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障。
2015年,陳某向王某借款86000元,陳某父親做擔保。后來,陳某和父親不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將陳某、陳父、陳妻張某訴至法院。立案后,陳某、陳父因欠債較多跑路,家中只剩下張某帶著兩個未成年孩子生活。
開庭審理時,三名被告均未到庭,庭審后法院找到張某,其表示對借款事宜不知情,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并且一個人撫養兩個子女也沒有償還能力。經查實,張某與陳某雖于2016年離婚,但此借款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法院判決陳某、張某承擔償還義務,陳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隨后,王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查封張某的工資賬戶,每月僅留600元的生活費,造成其與兩個未成年子女生活非常困難。被逼無奈下,王某只好向未成年人保護檢察監督信息平臺反映此事并申請執行監督。
對此,檢察院提出變更執行措施,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孩子留存最低生活費用的檢察建議,法院采納該檢察建議,變更執行措施,按照標準為孩子留存生活費用。此外,針對陳某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的行為,檢察院以支持起訴的方式支持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出檢查建議法院重新審查借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