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8月21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為降低一般工商業用戶電價成本,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德州市物價局發布《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的提醒告誡函》,明確提出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
根據要求,電網企業提供的輸配電及相關服務發生的費用應納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義向用戶變相收取費用。取消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占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收費項目;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復電費、更名過戶費等收費項目,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
同時,退還用戶臨時接電費,國網德州供電公司按照國家、省要求退還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確因用戶銷戶等原因無法退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在轉供電環節電價方面,轉供電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交納電費,其交納的電費由所有用戶(含轉供電單位)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采用“先購電、后用電”電費收取方式的(以下簡稱“預購電”),“預購電”電價標準不得高于工商業單一制電價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高峰時段電度電價,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差額部分根據雙方約定并按轉供電單位總表實際交費情況多退少補。
今后,我市各級物價部門將加大對違反國家、省電價政策、搭車收取其他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管力度,并適時開展對國家取消電網企業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及減免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政策情況調查,規范電網企業的收費行為。(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